长期以来,大家都信奉“苍蝇不叮无缝蛋”,总认为官员被“围猎”,收受贿赂,责任完全在于他们,是因为他们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是他们贪欲太旺,甘于被“围猎”。大家痛恨腐败,痛恨贪腐的官员,这都能理解,但如果因为痛恨,就把原因全都推给他们,把行贿受贿的责任都落到他们头上,这是有失公允的。客观公正地说,落马官员中,确实有不少是甘于被“围猎”,但也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是因为商人防不胜防的“围猎”术,被他们拖下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随着数不胜数的官员因为收受贿赂被严惩,这给党员干部形成巨大的震慑,一些党员干部他们并不想腐败,并不想和商人勾肩搭背,但商人无孔不入的“围猎”,让官员身心俱疲,一些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正是被商人的花言巧语、死缠烂打等绝招所迷惑。而更让人气愤是,一个围猎对象落马后,他们的枪口马上又会转向下一个目标。
如此看来,受贿与行贿一体两面,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要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受贿行贿就必须一同打击。过去一段时间,大家在反腐倡廉斗争中,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惩治受贿干部身上,而对于行贿者,往往是不管不问,或者是说得重,落得轻,让行贿者有恃无恐,乐此不疲地“围猎”领导干部,把一个又一个的领导干部拉下水,为自己谋取巨额利益。
反腐败,要实现斩草除根的目的,就必须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查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惩,也要查行贿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他们,让他们付出代价,这势必让行贿者心惊胆战,在行贿时有了后顾之忧,这无疑有助于营造官商之间“清”“亲”关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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