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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有着一个非常萌的书名,配合上一个非常小清新的封面,第一时间就让我联想到一些校园青春偶像文学神马的,矮油好羞涩。我同事在推介时给我打了预防针,说这本书其实很阴暗很重口味,于是我就更矮油,更tm羞涩了,掩面跑开。下面是小编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的心得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多读书,读好书,书读好。
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心得感悟一:在我的书架上,有一些书是我打算用我一生时间一读再读的,目前这样的书大概有三、五十本。当我读完《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之后,我决定将这本书也归为此列。当然,我必须说明的是,我想要一读再读的主要是这部短篇小说集中的这两篇:《家庭制造》和《蝴蝶》。
在我看来,这是一本邪恶的奇书,书中百无禁忌的叙述非常细腻且精妙。而且阅读这本的时候,我总会有这样一种想法:这本书就像是一张我最喜欢的那种摇滚专辑,因为它足够叛逆、诡异且黑暗……
在这本短篇小说集里,第一篇令我着迷的短篇是《家庭制造》,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兄妹乱伦的故事。说到乱伦,我想起了我个人最喜欢的两部电影,一部是罗曼?波兰斯基执导的《唐人街》,另一部则是志毅执导的《不夜城》。《唐人街》我看了三遍,而《不夜城》我看了至少十遍以上,这两部电影的故事内核都与乱伦有关。总的来说,我发现大多数艺术工作者在探讨乱伦这一主题的时候,其姿态都是非常凝重的。而在《家庭制造》中,伊恩?麦克尤恩关于乱伦的叙述,却有着一种游戏感,在我个人看来,这是一种很新奇同时也是很大胆的叙述方式。而这也让我想起了学者汪安民总结的罗兰?巴特对于阅读的一个观点,即文本中隐藏的不是“意义”,而是“快感”,阅读不是一种“精神交流”,而是身体和身体之间的色情游戏;当“阅读解除了知识的暴政后,狂喜就接踵而至”。我喜欢罗兰?巴特的这个观点,在我看来,这才是阅读的真相。另外我发现我打算用一生时间一读再读的那些书,都是那种能让我在阅读的时候获得强烈快感的书。
比较反讽的是,我想这本收入像《家庭制造》这样惊世骇俗的短篇小说的书之所以能在中国顺利出版,可能是因为《家庭制造》最后一页的那个注脚——在那个注脚里有这样两个观点:一个观点是“结尾处的疑似乱伦事件实为作者一种玩笑般的奇想”,而另一个观点却是这篇小说“有着异常迫切的道德企图,具有揭示社会痼疾,探讨人类生存困境的严肃意义”。
而我个人更愿意这样去解读这篇小说:对于那些陈腐的道德或意义的颠覆,能衍生出全新的、更人性化的道德和意义。
再说一说这本书里我最偏爱的另一篇短篇小说《蝴蝶》,这本小说探讨了严重自闭者的内心世界、恋童癖以及谋杀者的犯罪心理。当然,准确地说,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也许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恋童者,他之所以选择了将女童作为自己的伤害对象,只是因为正处于青春期的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社会边缘人,他不知道如何与他人正常交往,所以他也就无法用正常的方式去勾引一个14岁以上的女孩儿,然后在她身上排解他的性欲。
我必须坦白,我非常理解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的这种心理,因为在我处于青春期的时候,我最大的痛苦就是我无法通过一个异性的身体来排解我身体内异常强烈的性欲。在我上中学的时候,有机会跟女孩儿上床的基本上都是那种情商非常高、胆子特别大的男孩儿,这些男孩儿从来都不缺乏打架和泡妞的勇气。这些男孩儿之所以敢打架,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身体发育得有多强壮(事实上我发现在我读的中学里,最能混的混子从来都不是膀大腰圆的那种人,而通常都是看上去很瘦、但特会运用其情商领导马仔的那种人),而只是因为他们胆子大、情商高,使得他们身边有很多马仔,进而在打架时总是能以人数取胜。说到这儿我想起老罗曾说小孩子打架就是拼发育,我觉得事实还真不是这样,反正我记得我小时候,那时打架拼得其实是胆子和情商。
我上中学的时候,朋友倒是有不少,但基本上都不是那种很喜欢打架的男孩儿——这只是比较好听的一个说法,准确地说,应该是不敢打架。也就是说,我那时胆子很小,我不敢打架。我那时倒是敢去追我喜欢的女生,但基本上都失败了,现在分析我那时失败的原因,我想主要就是因为我长得既不帅也不高,而且还不敢打架,虽然那时我敢去追我喜欢的女孩儿,但我追女生的技巧非常单一,而且缺乏与对方深入交往的勇气,例如有时我已经把我喜欢的女孩儿约到电影院一起看电影了,可是我竟然都不敢去牵她的手,以至于直到现在,我依旧很鄙视处于青春期的我自己,因为那时的我实在太胆小了。
虽然我那时经常也会构思跟强奸有关的性幻想,但还好我那时可以看到一些毛片儿,看完毛片儿后我就可以跟我那对儿这一生都会对我不离不弃的性伴侣玩“两只蝴蝶”——正如你所知的那样,我的这对儿性伴侣一个姓左,另一个姓右。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没有成为一个强奸犯。说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位日本作家的这样一个观点:如果把那些会袭击路过女性的男人当作是雷电,那避雷针应该就是AV了吧。
好像有点扯远了,说回到《蝴蝶》,我喜欢这篇小说同样是因为它让我获得了阅读的快感,那是一种阴郁的、黑暗的快感,这快感根源于我身体里最邪恶的那一面。但我知道,我必须努力去了解我自己的那一面,因为正如福柯所说的那样:“人需要自己最邪恶的一面,以便实现自己最善良的一面。”
除了《家庭制造》和《蝴蝶》,这部短篇小说中的其他六篇也各有特色,但限于篇幅,我在这里就不加以赘述了。
最后再说几句看似可能有些不相干的题外话。我一直都有这样一种想法,即主题黑暗的艺术作品能净化人的内心,而色情艺术作品则能柔化人的内心,但是在今日中国的主流语境之中,这两类作品几乎从来都是被敌视的。我在想,这可能是因为某些人很害怕我们成为那种人格健全的人——因为人格健全的人如果变得越来越多,那他们的某些把戏就玩不转了。
我相信肯定会有一些人对这本《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进行道德批判。关于这一点,我想说的就是,进行道德批判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无数中国人最擅长做的就是这件事,但世界上最能内斗的恰恰也是中国人,道德体系最混乱的也是中国人。碰到问题多想想,想一想那些所谓的“好人”是不是伪善的,想一想那些所谓的“坏人”之所以变“坏”是因为哪些社会原因导致的,这么想着想着,人就会变得越来越宽容了。
回顾人类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世界上最残忍、最无人性的事往往都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做出来的;而那些其言行经常超越世俗善恶标准的人却通常反而是这个世界上最宽容的人,另外这些人能帮助我们重新思考人之定义。
而伊恩?麦克尤恩的这本超越世俗善恶标准的《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某种意义上,正是一本能帮助我们重新思考人之定义的书。
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心得感悟二:《最初的爱情最后的 ……此处隐藏1783个字……最后的结局必然是被暗涌吞没,或许在男孩眼中,死亡是解决这几个烦人的女人的最好方法。而两者相同的地方则在于都传达出一种消极阴暗的情绪。书的后序中有人提到故事结尾暗示出的弑母情结,我倒真没想到这层,可能是因为我心理太阳光了。
《舞台上的柯克尔》
光听名字,就知道这篇够直白露骨了。本篇是全书中篇幅最短的一篇,用太多的文字去评述它好像多少也有点矫情。总之它的荒诞现实主义格调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索多玛120天]。要一群人在舞台上表演X交却又不能X潮和X起,这原本就是一种最大的矛盾和荒诞讽刺,它同时也混淆了本能与艺术间的界限。于是在故事的结尾,艺术毫无悬念地向人的动物本能屈服——如果这艺术真能算是艺术的话。
《蝴蝶》
一个典型的怪蜀黍和小萝莉的故事。和《洛丽塔》相比,不同的是男主人公不够绅士有魅力,甚至年龄上都够不上蜀黍级别;而小女孩也没有洛丽塔的叛逆和魅惑,纯粹只是男主角YY的捧哏。故事是第一人称主视角阐述,在叙述上用了蒙太奇式的闪回,但闪回得太长于是又从插叙变成了倒叙。总之它表达出青春期某种阴暗的心理,是自我向本我屈服的一段心路历程。
《与橱中人的对话》
衣橱在这个故事中无疑是一种表征,就像故事中有一段反复提到的锅炉一样。它是一层帮助男主人公逃避现实的保护壳——不一定舒服但其实很有安全感。这层保护壳最早是母亲在青少年时期对他近乎病态的溺爱(这段情节很荒诞很夸张很有戏剧成分),从第一视角的追忆口吻中,看得出他其实很憎恨这段经历与感觉。有一天主人公突然失去了这层庇护,于是他突然就获得了他想要的自由。但后来他发现他想要的自由其实不过是他人即地狱。于是他从几次被困锅炉的受虐体验中反而获得了某种心理上的依赖,这也是后来他沉溺于在衣橱中完成各种隐秘私事的潜意识驱动。而一旦他从这层保护壳中出来(衣橱也好锅炉也好),他所能做的就是破坏和对这个世界施行报复。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本书的同名作品。也是比较晦涩难懂的一篇。故事里男女主人公生活居住的环境一直非常肮脏窒闷潮湿混乱,这或许是两人对爱情的一种茫然到有些心烦的感觉的象征,爱情在心生龃龉间陷于随时都可能走到终点的危机。而最后的仪式大概就是指他们捕杀老鼠的那段过程。死去的母老鼠正在分娩,小老鼠还没来得及出来就胎死腹中。我的理解是杀死分娩中的母鼠,代表两人心中割断了爱情与繁衍之间的牵系,于是最初被压抑的爱情被解放到了一种更轻松更纯粹的状态,少了许多疑心和顾虑。而正是这种心态上的转变拯救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于是这场捕鼠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成人仪式。
《化装》
象征意味很明显的一个故事。每次化装后都是一个新的身份,但每个面具后面其实还是同一个人。故事里男主人公的姨妈在现实中是个失败的戏剧演员,而在舞台上的失败促使她通过不断地给自己和男主人公易装来把整个人生伪装成一个更大的舞台。故事里姨妈表现出某种强烈的占有欲和主导意识,直到男主人公有朝一日从恐惧和顺从中发现了另一个自己(他易装成女生照镜子时,或许象征着精神层面上和他暗恋的那个同桌女生的媾和,当然这纯粹是我的YY罢了),于是他开始对姨妈对他的控制表现出抵触和违抗。而故事结尾处的那场假面舞会则是他姨妈对他实行的一次最大的报复,给他上了一堂深刻的哲理课:人生其实就是一场又一场的假面舞会,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真正是谁以及真正想要什么。
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心得感悟四:1、编辑MM给我寄了麦克尤恩的《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说我应该会很喜欢,还说让我看完给写两句。
我一边看的时候一边就想,为什么认为我会很喜欢啊。我又不是变态。为什么我会喜欢这种东西?好吧,我现在要很正式的说,这本书我一点都不喜欢,甚至有些厌恶。2、我看了几个书评,然后就看乐了,因为觉得大家写得都有点难受,当然了,也许是我看本书的书评仅限于我自己的朋友的,大家物以类聚。
不过要说其实赞这本书真不难,因为年轻的麦克尤恩的确是相当的有天分,20几岁能把文字驾驭成这个样子真不简单。而且故事也够哥特,够暗黑变态,冷酷无情而诡异。因此反正你要想赞点它什么能写得出来的不是一点半点。3、余华在序里感到纳闷,为什么中国读者对这么牛B的小说却可以视而不见。
嗯。你得承认人家的确是很牛。不过,毕竟不是每个普通的读者都是拜牛B教的。但作家有时候会喜欢文本意义上的评判标准大于其他,文字牛B就可以惺惺相惜,完全不在乎其他。但是普通读者不是这样的,除了牛B,还是需要点别的,所以就连我自己有时候也很感情用事,一时忘记了自己也是个写东西的人,由着自己的性子说讨厌就是讨厌,直接无视那些牛B轰轰的才华横溢。4、如果一本书就是一个人,有他自己的气息的话,我讨厌麦克尤恩这个人和他的这本书。
这和他的写作水平,这本书的水平无关。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经常想起一连跟了五季的《犯罪心理》,那里面的犯罪心理小组专门解决连环杀人案,麦克尤恩故事中的那些“我”,也许是他们骨子里散发的那种气息,常常读着读着,就让我想起那些可怕的面孔。他们很多人也都是天才,都是艺术家,他们精心策划杀人,没有同情心,拿人的生命如草芥,他们犯下的罪恶就是他们的杰作。他们高高在上,自鸣得意。5、这本书让我想起他们,就好像在看一个连环杀人犯早期的日记一样。
当然了,很多人会觉得这些杀人狂很酷,他们进监狱之后也会有无数粉丝给他们写信。同样的道理,麦克尤恩的小说也会让一些人感觉很酷。但是我真的无法忍受和这样的人呆在一起。读《蝴蝶》的时候,我一直想起的,就是《犯罪心理》里Hotch说的那句话,这种人,一旦开始,就永远不会停止。你说这是不是人性?当然是。但一个人还可以选择喜欢或者讨厌另外一个人呢,何况令人讨厌的人性。6、就短篇小说的叙事语言和技巧来论,麦克尤恩的叙述可以和卡佛不相上下,但是卡佛的孤独,是内敛的,安静的,不伤人的,甚至是让人心疼的。
而这本书里的孤独,那种阴郁的孤独气质,不是那种善良无害的孤独,这种孤独,是那种阴沟里的,见不得光的,脏兮兮的孤独。是咄咄逼人的,有进攻性的孤独,是那种守在你的身边,默默的注视着你,阴沉的监视着你,心中怀着仇恨,伺机就会咬你一口的孤独,让人感觉毛骨悚然。我不喜欢它不是因为它邪恶,而是因为它脏。7、我并不迷信那些温情脉脉的东西。
也很少用厌恶这个词儿来描述一本书,但是这次我真的要感情用事了,我的确厌恶这本书,厌恶他的冷酷孤傲又得意洋洋,沾沾自喜的变态。没有同情心却浑身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才气给你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情感的表达,不代表人家文笔水平不好。我想我和这本书的相遇就是一种错误。如果我不读这本书,就不会忍不住在这里表达我的厌恶了。8、当然了,这世界上有的人就喜欢脏兮兮,阴乎乎的东西,所以谁要是想体会一下什么是脏兮兮的孤独,倒是可以去读一读这本书。
和这本书干干净净又清新的书封比起来,这到也是一个鲜明的对照,很有讽刺意味。9、我想我得和编辑MM说声对不起了,但是我一向只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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