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刮碰赔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20年 月 日 时左右,甲方驾驶三轮车拉木头与段与乙方发生刮碰,事后,甲方及时送乙方去医院进行了ct,x光机及b超检查,经诊断大腿骨折,已作手术治疗现已出院,没有造成器官损伤及其他身体伤害。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大写: )(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等60000.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给甲方。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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