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开展社会托养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17〕53号)要求,经全面排查和落实整改,现将我局开展社会托养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目前,我县社会托养机构开展有托养业务的主要有**县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经排查,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托养(医)手续不完善和没有建立托医人员台帐;二是滞留人员寻亲工作不及时;三是没有站外托养(医)监管制度;四是视频监控设施老化和不足;五是没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是没有配备自动安检门、行李X光机;七是没有消防水栓,没有办理消防安全证明;八是未设立医务室(点),未建立医疗卫生制度,没有专职医护人员; 九是未设立警务室,无专职安保人员,没有建立站内治安制度,救助业务量大,工作人员人手不足。
二、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托养(医)手续和托医人员台帐资料,完善了《惠州市机构托养(医)协议书》和《惠州市托养(医)登记表》,托医人员单独建档,“一人一档”,托医人员台帐资料清晰、准确;二是加强滞留人员寻亲工作,滞留人员已全部在本地电视台公告,全部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并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滞留人员已全部报请公安部门采集DNA血样,滞留人员信息核查、录入和身份比对工作实现全覆盖;三是建立站外托养(医)随访制度,指定专人每星期至少到受托机构随访1次,站负责人每季至少到受托机构随访1次,通过实地察看,对受托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更换视频监控摄像枪10支和新装2支,完善了视频监控设施;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食品样品留存制度、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是配备自动安检门、行李X光机已办理采购手续,待审批通过后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排查出的社会托养机构风险隐患仍有三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县救助管理站已制定整改方案,力争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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