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协议签订的情况说明
XX公司:
由我单位施工的XX工程,按合同约定,已于 X年X月X 日移交给贵公司,由于结算流程缓慢,此项目的最终财审结论于X 年 12月才结束,现我方经过向你方相关部门确认后,还需贵方开具XXX 元的工程款发票。按税务局规定,X年X月1日之前完工的项目需缴纳营业税,后与税务局沟通,若施工双方出具工程补充协议,将施工工期延长至X年X月,并开具有效发票。
鉴于上述情况,特向贵处申请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仅限于开具剩余工程款发票使用,不做其他使用目的。望贵处给予解决支持为盼。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备注:附对账单及项目部情况属实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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