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创新创优,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薪酬的制定原则:
(一) 按劳分配,职、权、利相结合,兼顾公平原则。
(二) 依据职务(岗位)、经验、技能及担任工作的难易、责任的轻重、工作表现等因素及新老员工实行合理梯度综合衡量供给。
(三) 薪酬制度适应社会物价水平及公司给薪能力。
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的薪酬管理,采用薪点工资制。通过组织部(人社局)或国资委引进的特殊人才(含公司顾问、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实行协商工资制,其他工资制包括短期用工、计件工资制等,具体细则另行研究制定。公司驾驶员按照园区的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第二章 薪点工资制
第四条薪资结构组成
薪资结构由基础薪点、岗位(职务)薪点、绩效薪点和专项奖励薪点四部分组成。员工试用期薪资由(基础薪点+岗位(职务)薪点+月度绩效)*0.8组成。
第五条基础薪点:由基本薪点、学历薪点、职称薪点、工龄薪点等组成。
(一) 基本薪点为1200点。
(二)学历、职称薪点(职业资格薪点)是创建学习型组织对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一种激励。学历以本人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学历薪点按本人最高学历享受,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薪点在全日制学历(学位)薪点基础上增加高出全日制学历(学位)薪点差额的50%;出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学历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 | 大专 | 中专及高中 |
薪点 | 500 | 300 | 200 | 100 |
职称薪点以是否聘任为依据,经公司集体会议通过后予以聘用。聘用期间职称证书原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职称薪点按本人最高职称等级享受。
职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助级(初级)职称 | 员级职称 |
薪点 | 400 | 200 | 100 | 80 |
公司需要的资格证书,证书补助标准由公司集体研究后确定。
(三)工龄薪点:每年20点(部队转业(安置)军人的军龄视同工龄)。
第五条 岗位(职务)薪点
岗位(职务)薪点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分为三档。
岗位(职务)薪级表:
薪级 | 薪点 | 薪级 | 薪点 | ||
四级 | 五 档 | 1950 | 二级 | 五 档 | 1450 |
四 档 | 1900 | 四 档 | 1400 | ||
三 档 | 1850 | 三 档 | 1350 | ||
二 档 | 1800 | 二 档 | 1300 | ||
一 档 | 1750 | 一 档 | 1250 | ||
三级 | 五 档 | 1700 | 一级 | 五 档 | 1200 |
四 档 | 1650 | 四 档 | 1150 | ||
三 档 | 1600 | 三 档 | 1100 | ||
二 档 | 1550 | 二 档 | 1050 | ||
一 档 | 1500 | 一档 | 1000 |
第六条 套档办法:以公司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为任职依据,于公司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下发次月开始执行。
职位 | 档级 | 备注 |
部室正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 四级一档 | 晋升最高不得超过四级五档 |
部室副职(子公司副职) | 三级一档 | 晋升最高不得超过三级五档 |
主管 | 二级一档 | 晋升最高不超过二级五档 |
部室员工 | 一级一档 | 晋升最高不超过一级五档 |
员工薪级起步定档由部室负责人按本办法提出初步意见,办公室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薪级晋升按程序进行。
第七条 岗位(职务)薪点的晋升与降级降档:
㈠ 一般晋升:
岗位(职务)薪点按任职年限晋升,任职每满二年晋升一档,并于次月执行,但不得超过岗位对应的最高档级。
㈡ 降级降档: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受到处分的,经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确定后给予降级降档,并于次月起执行。
第八条 因岗位变动引起的岗位(职务)薪点等级调整
㈠ 岗位变动后岗位(职务)薪点等级提升的,套入新任岗位薪级的第一档。
(二) 岗位变动后仍在同一薪级的,按原等级和原档次执行;
(三) 岗位变动后岗位(职务)薪点等级下降的,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定级。
第九条 绩效薪点
绩效薪点分为月度绩效薪点和年终绩效薪点。
(一)月度绩效薪点
月度绩效薪点基数为1500点;月度绩效薪点员工在本月依据员工考勤情况、工作量、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难易程度、工作态度和表现等综合评价考核后进行发放。
(二)年终绩效薪点
年终绩效薪点由公司班子根据公司经营效益、社会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年终绩效薪点在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中层正职系数1,中层副职为0.95,主管0.9,普通员工0.85。
(三)绩效考核周期中正常离职的员工,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超过半个月的按全月计(公司另有规定的按公司规定处理)。因工作表现不良或其他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第十条 专项奖励薪点
专项奖励薪点是公司领导对额外分配任务的完成、创造性的工作、本人突出的业绩等综合评价后给予员工的奖励薪点。具体分配方案每年年底由公司集体研究后确定。
第三章福 利
第十一条 福利
福利包括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福利、其他补助等。发放标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除规定明确可以发放的福利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发放其他福利。
第四章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薪资计算从当月1日开始到当月底止,并于当月15日(节假日顺延)给付。新进公司人员上班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支薪,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支薪。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根据假别的不同,根据基础薪点按下表进行相应扣除。
假别 | 基础薪点 |
事假 | 按请假天数扣除 |
病假 | 年累计超过五天的按请假天数扣除50% |
产假 | 员工产假期间薪酬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年休假、护理假、婚假、丧假 | 不作扣除 |
第十四条 薪点点值的确定:暂按每点1元计算。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相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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