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党的十六大,对民营经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使全国的民营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今年3月,广东省委依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作出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这是全面指导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推进全省工业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标志着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到来。但在山区县,目前仍存在着加速发展民营经济认识上有差距、环境欠佳、企业融资难、管理机制落后等一些问题和困难,亟需认真加以解决。
一、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济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达地区,究其原因,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认识不足,观念陈旧。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和人们观念的陈旧,贫困山区县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疑虑,思想上固守“民营经济等同于私有化”的错误观念,担心民营经济的壮大会冲击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致使社会主义“变色”。因此不敢大胆地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地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没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二)法律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逐步修改《宪法》,基本上完成了对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从允许到肯定的过程。但是,目前国家没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制订一个比较完善的保护、鼓励民间企业家投资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或政策规章,致使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法律保护方面的障碍。
(三)民营经济融资难,企业的发展得不到银信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山区县金融部门开展放贷项目比较局限,县一级根本无放贷权,大部分民营企业只得从“地下钱庄”和私人手中用高利率借款以及相互担保等途径应急资金,大大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营运成本。
(四)财税政策不平等,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因国家鼓励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不配套,而无法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和财政对国有企业提供的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和其他各种服务。另外,民营企业除了缴纳正常税费外,还面临名目众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些都造成了民营企业待遇的不平等和发展的困难。
(五)现有民营企业素质不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都以家族式、经验型的经营管理为主,在开发利用人才资源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企业主、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都较低。据调查,山区县域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家族式、经验型的经营管理,文化素质不高,使山区民营企业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在经营管理中容易盲目决策,企业发展无长远规划,企业经营常常“四面出击”或是“一哄而上”,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此外,山区民营企业还存在产品单一、市场狭小、科技含量不高、信息不灵等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二、加速发展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营造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宽松环境。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山区贫困县所取得的经济成就与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区经济的“七分天下”。就如地处粤东北部,毗邻赣南、闽西,只有25万多人的平远山区县而言:目前,全县有大小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6011户〈间〉,其中民营企业2699间,从业人员3万多人。2014年度,民营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8822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 96.1 %,税收5009 万元,占全县纳税总额的 72 %。今年1—8月份,民营企业出口创汇385.95万元,同比增长31.4%。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量,也足以说明它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显露出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已成为山区贫困县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贫困山区县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地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广东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的思想,同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山区贫困县的实际,制订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努力营造一个政治平等、社会尊重、政策支持、法律保护、服务到位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山区县域民营经济做强做大,逐步提高民营经济对县级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二)建立和建全法律保障机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民营企业的产权,个人的私有财产需要法律来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需要法制来规范。因此,山区县要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强化执法刚性,加强民营企业的保护工作,使民营企业家食上“定心丸”,安心大胆创业。同时要坚决清理、废止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及规章、政策,抓紧时间制定保护民营企业的条例,尽快出台引导和约束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文件。要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部门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的职责。对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乱收费、乱罚款、强买强卖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人和事,必须坚决及时地追究处理,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办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各种贷款业务。
金融部门应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借贷机制,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建立专门以山区县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或赋予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新的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二是金融部门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的抵押条件。可实行无形资产,动产资产抵押贷款,允许企业以信用、品牌贷款抵押等,降低申贷“门槛”。三是对山区县银行、信用社要适当放宽信贷政策,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以满足山区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四)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财税部门要从重国有轻民营的观念上转变过来,要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不分隶属关系”的原则。在开放投资领域、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及提供各种服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一是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上要不分国有还是民营,只要投入的目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大力扶持其发展,使民营企业享受到国有企业的扶持待遇。二是建立财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山区县财政虽然是“保吃饭”的财政,但也要立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培植壮大财源。每年可从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县级预算外资金和回收的本级原发放生产周转金中按百分比提取部分资金 ……此处隐藏6685个字……扩大,质量日益提高,结构有所完善,贡献逐步攀升。
民营经济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还未形成具备迅速扩张能力的基础;虽显示出自身的特点,但还未构成增强区域竞争能力的特色。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发展速度不快,发展总量不大,民营经济注册资本不高,发展水平不高。造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除了民营经济本身的管理机制、发展结构问题外,在外部条件上重要地位与社会待遇的矛盾,资金需求与资金流向的矛盾,投资需求与投资环境的矛盾也是造成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要方面。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努力创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和创业环境。
(一)加大思想解放力度,突破对民营经济的束缚。目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仍然是思想不够解放。解放思想的本质就是在尊重事物客观规律基础上的突破和创新。解放思想必须鼓励探索,允许失误。不进行探索,就不会有突破;不宽容失误, 1
就不会有创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首先要抓突破。要突破对民营经济准入市场的束缚,所有竞争性领域,都要让民营经济进入,不得有任何限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打造民营经济投资创业的 福地。资本是投资创业的前提、经济发展的基础。民营经济需要加快自身资本的积累,更需要加大对外部资本的集聚。发展民营经济,必须确立“藏富于民”、“蓄水养鱼”、“先予后取”、“与民让利”的思想。如果商务成本较高,税赋负担较重,如果民资领域的项目风险都大,效益都低,本地的民资就会留不住,外地的民资就会引不进,创业的民资也会长不大。要在政策上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型和农产品深工型等四类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加大环境优化的力度,加快建设民营经济的服务体系。 环境是竞争力,也是生产力;硬环境是成本,软环境也是成本。 受区域位置和实力的制约,乡镇为投资者降低“硬性成本”的条 件毕竟有限,但政府服务的“软性成本”下降的空间却很大。要 加快建设以政策性引导、商业性为主、互助性补充的多形式、多 渠道、多层次的民营经济担保体系,切实解决民营经济担保难、 融资难的问题。
(四)加大载体建设的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新的形势下发展民营经济,既要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增强对优势民营资本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更要在更高的起点上,依据市场
机制的作用,放大区域民营经济的辐射力和竞争力。要从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高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起点地建设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和专业市场,充分发挥工业化和城镇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互动效应,使这四大载体成为催生民营经济的孵化器,建设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的新平台。
第五篇:当前乡镇发展民营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111
当前乡镇发展民营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民营经济是以私营个体经济投资、经营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在鼓励发展民营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乡镇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即:总量不断扩大,质量日益提高,结构有所完善,贡献逐步攀升。
乡镇民营经济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还未形成具备迅速扩张能力的基础;虽显示出自身的特点,但还未构成增强区域竞争能力的特色。当前乡镇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发展速度不快,增幅在10%左右;发展总量不大,民营经济注册资本不高,仅占苏南的20%左右;发展水平不高,小型企业多,规模企业少,初加工企业多,有技术含量的制造企业少,产品档次低、技术含量低、装备水平低的企业多,具有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企业少等等。造成当前乡镇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除了民营经济本身的管理机制、发展结构问题外,在外部条件上重要地位与社会待遇的矛盾,资金需求与资金流向的矛盾,投资需求与投资环境的矛盾也是造成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要方面。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努力创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和创业环境。
(一)加大思想解放力度,突破对民营经济的束缚。目前影响乡镇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仍然是思想不够解放。解放思想的本质就是在尊重事物
客观规律基础上的突破和创新。解放思想必须鼓励探索,允许失误。不进行探索,就不会有突破;不宽容失误,就不会有创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首先要抓突破。要突破对民营经济准入市场的束缚,所有竞争性领域,都要让民营经济进入,不得有任何限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允许人力资本、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允许在设立条件尚有欠缺时实行企业预期制度。要突破在职人员投资企业的束缚,允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鼓励机关干部离岗领办或创办民营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或直接兴办科技型企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打造乡镇民营经济投资创业的福地。资本是投资创业的前提、经济发展的基础。乡镇民营经济需要加快自身资本的积累,更需要加大对外部资本的集聚。发展民营经济,必须确立“藏富于民”、“蓄水养鱼”、“先予后取”、“与民让利”的思想。如果商务成本较高,税赋负担较重,如果民资领域的项目风险都大,效益都低,本地的民资就会留不住,外地的民资就会引不进,创业的民资也会长不大。我们要在苏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就必须在苏北率先建成投资创业的福地。要在政策上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型和农产品深工型等四类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加大环境优化的力度,加快建设民营经济的服务体系。环境是竞争力,也是生产力;硬环境是成本,软环境也是成本。受区域位置和实力的制约,乡镇为投资者降低“硬性成本”的条件毕竟有限,但政府服务的“软性成本”下降的空间却很大。要加快建设以政策性引导、商业性为主、互助性补充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民营经济担保体系,切实解决民营经济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
(四)加大载体建设的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新的形势下发展民营经济,既要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增强对优势民营资本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更要在更高的起点上,依据市场机制的作用,放大区域民营经济的辐射力和竞争力。要从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高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起点地建设乡镇的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和专业市场,充分发挥工业化和城镇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互动效应,使这四大载体成为催生民营经济的孵化器,建设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的新平台。
(五)加大组织推进的力度,把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各级班子的主要力量和主要时间,政府部门服务的主要对象,社会舆论、社会各界关注的主要热点,都要定位到民营经济上。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认真贯彻“六放”的方针,力争放到底、放到边、放到位,切实解决省委负责同志指出的“上边放了,下边没有放;苏南放了,苏北没有放”的问题。通过几年的努力,把民营经济培育成为乡镇的主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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