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从即日起进驻我区,对我区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在这里召开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
下面,我首先代表区委就我区基本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向巡察组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我区现辖1个镇7个办事处,有75个社区62个行政村,538个基层党组织,8434名党员,全区总面积133.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1.7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9.1万人,流动人口10万多人,是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中心。
“十二五”时期,全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市辖区综合考评前五名,连续五年被表彰为XX市优秀县(市、区)。“十三五”时期,我们响亮提出了“实现率先发展,打造首善城区”的宏伟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就是要打好“三大战役”、建设“五个城区”,即:打好产业升级的主动战、城市建设的攻坚战、民生福祉的提升战,加快建设活力城区、宜居城区、生态城区、开放城区、幸福城区;党的建设方面,就是要按照“一带五强三创”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坚持以强班子、强队伍、强制度、强保障、强服务为抓手,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党(工)委以及党建工作先进区为目标,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主要指标方面,最突出的就是要力争提前两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指标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新、稳中求变、稳中求升”总基调,积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千方百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区经济持续保持了稳中有进、小幅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76.6亿元,同比增长5.0%,总量全市第一、增速全市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4.1亿元,同比增长7.5%,总量和增速均为全市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3.2亿元,同比增长11.4%,总量全市第一、增速全市第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6.3亿元,同比下降12.2%,增速全市第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亿元,同比增长0.9%,增速全市第三;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12.9亿元,同比增长6.2%,占GDP比重达到69.6%,拉动经济增长4.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7%,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更加凸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贯彻新精神、落实新任务、强化新措施,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区委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区委常委会9方面49项责任,区委书记4方面16项责任以及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6方面12项责任,并对区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同时,健全完善了推动镇(街道)、区直单位以及村(社区)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主动带头、以上率下,推动落实。持续加大对镇(街道)、区直单位以及村(社区)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区八次党代会对全区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指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和镇(街道)党(工)委“突击队”的作用,从上做起、从根管起、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担起来。新一届区委班子产生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带头作出讲政治、讲团结、讲担当、讲纪律、讲廉洁的“五讲”承诺。此外,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区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在原设立的26家党组的基础上,又在符合条件的3个区政府工作部门、7个群团组织、15个事业单位设立了党组,做到了应设尽设。
二是不断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等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开辟一组学习专栏、开展一次廉政谈话、问责一批党员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组织一次专题测试,促进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后,区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进行认真学习传达,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我区落地生根。
三是持续引深作风建设。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严禁”要求以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始终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对全区8个镇(街道)、121家区直单位、137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现各类问题线索38条,下发3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案4人,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13人,明确释放出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特别是针对我区作风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报销”专项治理,共清理公务用车26辆,纠正违反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52.8万元,34个村(社区)存在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部整治到位。结合市委“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的要求,对市二院、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家单位存在的担当不足、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办,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通报,责令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深刻检查,真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通过谈话函询处置领导干部轻微问题,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做到了纪严于法、挺纪在前。今年以来,全区共谈话函询党员干部133名,其中,区委书记谈话函询党(工)委(党组)书记9名,区长谈话函询行政部门的局长11名,纪委书记谈话函询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6名,其他区委常委及副区长谈话函询97名。谈话函询对象中2015年以来有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37名,2011年以来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86名,主动说明情况94人,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65295元;对8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受理的 ……此处隐藏2909个字……处上辇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和乐、主任贺林生违反财经纪律,将收取的居民暖气管网费和热力表款存入贺林生私人名下,原党支部书记贺三坤不负责任,不按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证件,致使居民住宅楼无法分配等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
三是“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反弹压力依然较大。违规办理婚丧事宜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比如,北街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沈红义在其母亲去世治丧期间,未按规定向北街办事处党工委作出书面报告,且主动通知并收受45名管理服务对象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人员礼金9200元。
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还不够到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能力不足、担当不够、律己不严等问题。在案件查办上,信访举报户头办理速度慢,初核转立案的占比偏低,成案率不高,有的案件办理时间一拖再拖,长达7个多月(有的涉案人员常年在外地,有的案情较为复杂,有的查案人员手头累积案件多,有的办案人员水平低、手段不够等等)。在已查结的案件中,大部分办案人员只注重调查报告的撰写,却忽视结案后的深层剖析,震慑作用小,没有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有待加强。在纪检队伍建设上,部分纪检干部还不能够完全适应“三转”要求。一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定位不准、担当不够,还没有真正转到监督与被监督的正确位置上来,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还有少数新任纪检干部,对不分管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不理解,存在担心失去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被党委、政府边缘化,影响个人成长、政治进步的思想顾虑。
五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基础相对薄弱。在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上,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发挥不到位,部分党支部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中执行走样、流于形式;个别党支部不能按期换届;一些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基层民主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引发群众上访。2015年以来共查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99人(两主干62人)。其中,今年,查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13人(两主干5人)。这暴露了我们村级党建工作薄弱,村(社区)党员班子,特别是两主干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情况比较突出。在机关党建工作上,党的活动内容单一、形式少、方法陈旧,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工作还没有实现经常化,监督激励机制尚未完善,活动效果还不明显。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缺位,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两个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存在重组建轻管理,重形式轻实效,党的力量薄弱,党组织关系不顺等问题。半数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在规范党组织设置上力度不大,在推进党组织发挥作用上缺乏动力和手段。
六是“为官不为”现象仍然存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庸政懒政、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现象缺乏量化界定,在推进“三个一批”、治理“为官不为”等方面还缺乏有效措施,在干部能下方面还缺乏硬性的考核指标,干部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干部队伍整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未得到进一步激发。同时,对干部评价和考察缺乏有效手段和办法。目前对干部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个人诉求等情况的了解掌握,主要还是通过年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调整干部前的任前考察等方式进行,手段单一。干部考察体系还不够完全适应考察对象的多面性、复杂性,干部综合考评制度与完整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了解干部之间还有差距,科学管用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进一步加强。
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坚决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始终以严的精神、实的举措,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确保“两个责任”在城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下面,我代表城区区委郑重表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这次市委第一巡察组来我区开展巡察,既是对我区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对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综合会诊”,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城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这次巡察工作,必将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将有助于我们切实扛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必将有助于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更好地找差距、补短板,切实解决好我区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不仅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更是对我们党性观念、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一次重要检验。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这次巡察工作摆在近期工作的头等位置,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要求,全力以赴地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区四大班子领导尤其是区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做到不利于巡察的话不说,不利于巡察的事不做,切实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表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城区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主动查找工作差距,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提出意见,让巡察组真正了解、全面掌握我区的真实情况。巡察工作联络组要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络,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和组织协调工作,高质高效地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坚决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必须体现在整改落实上。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凡是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都要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做到件件有答复;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都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凡是巡察组交办的案件,都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决不纵容姑息;凡是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力求标本兼治。当前,正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重要时期,我们一定要借这次巡察的东风,把抓好巡察整改同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将巡察工作的成效转化为“实现率先发展、打造首善城区”的强大动力,努力为全市深入推进“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作出城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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