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运输合同模板汇编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合同 篇1本章共四节,三十四条。
在综合各专门运输法的规定和借鉴国际公约、各国运输合同立法中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本章的运输合同。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主要规定了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则;第二节客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客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货运合同,主要规定了货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内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运输合同含义的规定。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本条可以看作是对运输合同的定义,这个定义参考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铁路法第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意大利民法典第1678条规定,运送契约是指获得对价的承运人负有将人或者货物从一地运至另一地的义务协议。
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此时,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外国和国际公约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在存在收货人的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为了收货人的利益,承运人应当依照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但收货人的权利产生于请求交付之时,而非运输合同订立时,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第三人,也是运输合同中重要的关系人。
3.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此可见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行为,不是货物和旅客。
4.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权利是收票款或者运费;而旅客、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其对应,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其运输到约定地点,义务是向承运人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这里的票款是指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这里的运费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
在本章的立法过程中,对于是否规定运输合同一章曾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对于各种方式的运输合同,都已有专门法作了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已对铁路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海上运输合同作了规定,因此再在本法规定运输合同就没有多大意义,同时还会带来适用上的麻烦,即在本法对运输合同也作了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到底是适用本法对运输合同的规定,还是适用各专门法中的规定因此在本法中最好不要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本法采纳了第二种观点,这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运输合同除了铁路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和航空运输合同外,还存在公路运输、内河运输等运输方式,对于这些运输合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规范,而合同法的规定是要对所有运输方面的合同都要有所规范。在本法中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就可以对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运输的合同作出规范。
2.随着运输业的极大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运输方式,这当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合同有许多不同于其他运输合同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范围太窄,只局限于其中要有一种运输方式是海运工具的运输合同。本章在借鉴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基础上对多式联运合同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这就可以补充我国以前规定的不足。
3.对于本章的规定与各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要各专门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有与本章的规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只有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本章的规定。
4.我国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于运输合同的规定详略不一,有的还有不一致的规定。合同法总则以及本章的规定对三大运输法起着补充的作用。
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释义】本条是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运输的规定。
什么是公共运输公共运输包括班轮、班机和班车运输,还包括其他以对外公布的固定路线、固定时间、固定价格进行商业性运输的运输行为。公共运输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在运输中,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要比一般承运人的要求高些。在国外对公共运输行为一般都有专门的行政性文件进行规范,这些行政性文件对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利益都作了较为有利的保护。
2.公共运输的承运人的运输行为除了具有商业性的一面外,还由于其是面向社会大众(包括广大旅客和托运人)的运输,具有公益性的一面,例如从事铁路旅客运输的承运人就是属于公用事业单位。
3.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一般都对自己的运输制定了固定的路线、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价格,这是公共运输最为显著的特征,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之
间的合同的内容确定化了。这种合同的基本内容不是由具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而是由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单方制定的,当然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对外公布的固定的价格不是随便制定的,而是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收入状况而制定的,并且还要经 ……此处隐藏9089个字……要求。
7、甲方负责安排施工任务,说明平台作业地点及运输去向。
8、甲方应及时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设施的通畅,及时协调外部供应,确保油料供应。
9、甲方不得单独与司机结算,由乙方法定人指定人结算。
10、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章的行为进行教育,或给予经济处罚,或停业整顿,即解除合同,对乙方的扣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1、如甲方出现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施工,甲方应承担乙方每台自卸车每天元,挖掘机每天每台的损失费(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造成的停工,甲乙双方不追究)
12、乙方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后,甲方付给乙方调车费每辆车元,挖掘机每台元,15天内陆续扣除。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要听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密切配合甲方工作,按指令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按承建方项目部规定对违规车辆罚款5000元,并对违规车辆扣押20天。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时跳槽,无故不出工,乙方不得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甲方,若上述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运行车辆及挖掘机装运的款项,并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甲方连续两天不能按时结清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如乙方有特殊情况自愿退出工程项目,可提前30天当面告知甲方,不接受电函之类的告知,乙方必须由相等数量的车辆补充,乙方车辆退出,如提前一天退出,扣除车辆30000元工程款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如因承建方无故停工或拖欠工程款项,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
5、乙方司机及装机不得倒卖、伪造票据(牌),欺瞒甲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车辆及装机实际运营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后车厢无挡板扣除3立方。
7、乙方车辆在运输机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于甲方无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停工,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事故,双方友好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委托乙方负责运送沙子至甲方指定料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质量 乙方运送给甲方的沙子等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材料质量验收标准,凡是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二、交货方式
1、接到甲方供货通知,乙方应及时按要求供货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若所供沙子等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无法保障正常施工,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采取其他供货方式
2、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作为收货依据。
三、货款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结算。
2、自甲方接收到沙子等材料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与甲方进行对账,对账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超时未进行对帐的收料单视为作废。
3、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结算依据,甲方在两个月后首付给乙方50%运费,剩余部分在本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后两个月内结清。
四、安全责任约定事项 为了明确运输涉及的人身、财产、设备等方面安全责任,杜绝违规超载、违章操作等安全事故发生。
乙方必须自行负责供货车辆(拖拉机)、人员、沙石、桥涵等方面的相关安全事务和责任,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供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运输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将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购买的散装水泥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运输起止点:
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
二、 交货与验收:
1、 根据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计划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能力畅通。乙方运输中出现的一切费用(水泥装卸费、油费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对乙方运送到工地的水泥进行抽检过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内,则按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过磅单结帐,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则按实扣秤结帐(以前未抽检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结帐)并处以水泥短斤少两实际数量10倍的罚款。引起水泥短斤少两是厂方或运输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处理。
3、 乙方运输到工地的水泥经甲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对该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若该批水泥是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出厂的产品不合格,则由乙方追究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质量责任,甲方予以协助。
三、 运价和结算方式
1、运输价格为:散装水泥运费为每吨13元,运至甲方在永州市冷水滩河东指定工地。 运费每月结算一次。
2、 乙方在运输一个月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上月的运输发票给甲方对账并结算。(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 违约责任:
1、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运输,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2、 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水泥运输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赔偿金额参照有关《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而定(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供货原因除外)
五、 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永州市劳动仲栽委员会仲栽。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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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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