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服务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以下简称:本项目)营销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服务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按月为本项目提供营销服务,并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至 (共计个月)。
三、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开发的进度及目前的市场环境,制订总体及阶段营销推广的工作,包括:项目营销计划、定位调整和宣传推广建议,各阶段的销售计划安排等,为销售的开展提供可实施的指导性的总体战略和策略,为各阶段的工作确定方向。
具体内容如下:
1. 营销主题设定
根据市场环境、产品特征、目标市场需求特征、目标消费者特征和企业特征,制定出能贯穿始终的营销主题,提炼反映项目核心价值的卖点,提升项目的形象价值,使整个推广活动具有核心和主线。
2. 整体营销推广策略
根据项目具备的内外部资源,制定控制全局的营销策略,包括对项目诉求方向、表现基调、整合营销推广、销售节奏等各环节工作的整体控制。
3. 各批次入市时机建议
根据对市场的变化预测、项目工程进度的安排和企业回笼资金需求,确定项目各批次的入市时机。
4. 营销阶段策略
根据客户的认知规律、对市场的变化预测,将整个营销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使每个阶段各有工作目标、侧重点,使工作思路更为清晰、更有针对性。
5. 价格策略
制定销售价格策略,使之更具有市场的竞争力,更能体现项目的价值。
6. 整合推广策略
制定促销、公关宣传策略;根据媒介的特点,制定媒介投放策略;制定推广初步预算。
7. 各阶段销售计划安排
制定项目销售各阶段的工作和计划,贯彻和落实项目各项策略方案,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产品和消费群。
8. 营销执行计划制定
结合项目的定位和营销推广策略,制定项目整体营销推广工作计划和各阶段营销工作计划,协调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媒体制定的推广计划、推广主题、公关活动计划、媒体计划等。
9. 对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建议
协助发展商选定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
10.协调项目进度计划和实施
协助发展商协调工程、设计、广告、公关等公司的进度计划与销售工作计划的关系,并提出建议,以利于销售计划的按时实施。
11.配合和监督广告公司制定的广告策略计划及执行
在广告策略计划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协助甲方监督和审核相关的内容,包括广告策略和广告创意,广告计划,广告预算,宣传和销售资料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12.销售价格的拟定及调整
包括对价格表制定,付款方式的制定,价格优惠方式制定提出相应的建议;
在销售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销售情况的变化,提出价格调整的建议。(所有价格的制定,最终以甲方审核确定为准)
13.销售现场组织包装建议
布置销售现场建议,组织设置销售路线;对销售中心的设计及装修方案的建议;销售资料准备建议,销售相关配合单位、人员安排建议等。
14.销售阶段的监控和管理
对销售现场及外出行销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根据市场的反应情况及时有效的调整营销策略等,最终实现项目的销售目标。
15.销售现场的辅助管理
包括销售现场的组织,客户访问接待,营销活动的配合执行;现场销售人员辅助;即时事件的处理;
16.销售控制
协助甲方做好销售进度监控、即时对推售情况(户型与价格)的控制,并及时调整;每天进行内部销售总结,检讨销售情况,及时反馈销售信息;
17.广告执行监控和调整
包括广告品质监控;投放效果监控;广告策略调整监控;月度广告预算监控。
18.客户跟踪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做好到访客户的跟踪;客户来源及构成分析;客户意见分析及处理。
19.竞争对手跟踪分析
对竞争对手的新推的产品、价格、推售方式进行跟踪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对新增的竞争对手调查分析。
20.制定短期的促销方案
根据市场特殊变化,制定短期促销方案,并落实执行。
21.市场跟踪及分析
跟踪和调查市场变化、每月提供市场变化分析报告。
22.策略调整及建议
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对销售的策略进行及时调整,根据前期销售情况,对后期产品的营销提出相关建议。
四、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含税)小写: 元。
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营销服务费: 元整(¥ )。
2、付款方式:
服务正式开始后服务费用每月底结算当月服务费,并于下月5日前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甲方将服务费及时付给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正规的服务发票。
五、服务方式
为服务路通·沁园项目,乙方实行项目小组工作制,小组的组成由乙方负责,报甲方确认,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小组主要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实行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如下:
上午10点,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乙方项目组主要工作人员、驻场工作人员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原因实在无法出席的,需提前一天告之甲方。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乙方提交策划作品及工作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提交,乙方所有即将执行的策略文本、市场报告资料等,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对乙方项目小组人员不满意,有权提出更换,直至双方认可为止。
3、乙方完成的所有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付清应付款项后,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与乙方第一对接人为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 ……此处隐藏12941个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成立服务于医疗保险管理的机构,确定一名院级领导,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 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意见箱”、“医保专用窗口”,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内容,向参保就医人员宣传、解答。
第八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和监督管理要求。甲乙双方的网络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计算机耗材及易耗品由使用方负担。
第九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定时传输医疗费用数据,当日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日上传,如遇网络故障应即使通知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员。属乙方错误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应将个人自负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40%以下;医保目录外费用发生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10%以下;药品费比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50%以下(专科类60%以下)。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参保人员未能进入医保网络系统即时结算的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并写出详细书面材料,未告知甲方者,患者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需在护理站患者一览表及住院患者床前一览表上置有医保标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交叉检查工作。要于每年十二月份自查自纠执行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协议和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准备自查自纠书面材料待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第十三条 门诊大额疾病的就医按其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就 诊
第十四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并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暂停其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并自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留存住院患者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发现就诊患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不符时,应拒绝记账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发生参保人员用其他人医保卡就诊或住院等情况,甲方将按“冒名住院”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一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城镇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参保人员要求住超过相应标准的病房时,必须经本人或家属签字认可,超出规定标准以上部分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为符合入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入院手续。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有关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建立住院参保人员离院请假制度,住院参保人员离院时,应向医护人员请假,由主管医护人员签字并在病程中记录。一经查实乙方没按上述要求为参保人员办理请假手续,而参保人员不在病房的,甲方将按“挂床”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五千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格禁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要及时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在同一年度为参保人员办理多次入院手续的,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账,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如发生上述违规情况,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的住院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住院期满三个月时,乙方要为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如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须重新办理住院手续,扣除住院起付额并交纳住院押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向住院参保人员免费提供一日费用清单、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疾病治疗情况及医疗费支出情况,对超出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住院病人的各项化验和检查均应有针对性。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白蛋白及血液制品、贵重药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
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按医保政策规定负责认定参保患者因外伤住院是否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对以上四中情况乙方不予支以意外伤害申报,并告知患者按医保政策规定其医疗费用不在甲方支付范围内。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乙方要告知参保患者进行意外伤害申报,对于乙方未尽责任的,参保患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不能出租、承包科室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擅自将协作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超出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诊断中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无特殊原因不得要求患者重复检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型检查项目的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第三十条 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三十一条 乙方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应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备案。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过期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规定的用药范围,超出的部门甲方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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