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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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重点
2020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市金融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指示,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落实五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六稳”“六保”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
1、主要金融指标稳步增长。11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198.96亿元,比上年净增224.60亿元,增长11.38%,增速在全省排名第2,较年初前移8个名次;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328.67亿元,比上年净增170.21亿元,增长14.69%,每月增速均保持在14%以上;存贷比达到60.42%;保费收入完成59.06亿元,增长4.52%,保险深度4.34%,增加0.65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为1330元/人。全市证券交易额完成2392.79亿元,同比增长40.18%;直接融资余额完成197.61亿元,比年初增加38.86亿元;全市新增担保发生额5.17亿元,新增担保户数209户,新增小额贷款金额3.72亿元。
2、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2家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比2019年增加13家;新增10家企业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1家企业拟到省证监局报备辅导。全面完成涉农企业股改挂牌县市区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娄政办发[2020]15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我市企业赴境内外上市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3、强化政银企对接。共组织银企对接会10余次,签约项目107个,签约金额216.12亿元。联合人民银行娄底市中支、娄底银保监局编印了金融政策口袋书和信贷产品手册,发放手册2万余份,指导更多企业知晓并运用好金融政策,解决融资难题。精心组织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活动,现场签约3.2亿元。今年新发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81%,较去年同期下降0.37个百分点,较去年末下降了0.14个百分点。初步测算,全年可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2亿多元。
4、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市银行机构及时对接企业3772家,对3567家企业新发放贷款95亿元;对653户中小微企业26.8亿元贷款审核实施延期还本安排;对316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利息6133.57万元审核实施临时延期付息安排;对75户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涉及贷款金额5.08亿元。全市担保机构支持复工复产业务150笔,发生担保贷款金额7.72亿元,为复工复产企业免收或减收担保费用615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对复工复产企业加大贷款发放力度,今年累计发放贷款3.74亿元,同比增长20.7%。
5、有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认真履行行业扶贫牵头责任,定期组织召开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调度会,在省扶贫办原来测算任务翻番的基础上,我市扶贫小额信贷今年新增9843笔3.85亿元,已超额完成省定指标的101.59%,各县市区完成率均超过100%,全市到期贷款逾期率为0.29%,远低于1%以内的要求。
(二)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推进
1、积极推进辖内农商银行改革。起草了关于推进辖内农商银行改革的调研报告、请示、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和召开会议,坚持农商银行姓“农”的市场定位和服务宗旨,做强做大辖内农商银行,最终实现上市。积极推动辖内政府平台公司参与农商银行质押股权竞拍工作,共涉及1.8亿股股权,致力化解经营性风险,提升农商银行抗风险能力和服务经济发展能力。5家农商银行净增贷款35.89亿元,增长11.28%,占全市银行业机构净增贷款的22.99%,纳税总额居全市金融机构第一。
2、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坚持回归本源,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改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推动不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涉农贷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落实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高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增加小微企业首贷。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技术加强对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的支持,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
3、积极引进和发展金融机构。今年百通小贷已经在开业筹备当中,湖南省信德信用资产备案登记服务中心总部落户娄底,我市地方金融机构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发展趋势。
(三)金融风险防控取得关键进展
1、全力攻坚民间融资风险资产处置。结合我市打处非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出台了《娄底市民间融资风险资产处置攻坚年(2020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年度攻坚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今年攻坚年行动全面推进,风险资产处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12月20日,今年化解陈案50件陈案化解率达到79.37%;风险事项案结事了并资产处置到位41起(超过2014年至2019年处置的总和15起),共兑付5133人,清退兑付金额5.27亿元。出台了《关于打非及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了资产处置政策条件,理顺涉案风险资产处置程序,形成合力重点推进。
2、持续做好涉众型领域风险防控。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娄底市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娄办发电〔2020〕31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先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金融放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娄底市深入推进金融放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落实好辖内各部门责任及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消除了监管真空,全力推进“行业清源”。
3、金融机构不良风险和重点企业风险有效处置。1-11月,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3.21亿元,不良率为2.5%。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风险和新化农商银行涉“徐四顺案”不良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出谋划策,及时组织协调,化解电将军、高新汽车集团等市内主要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
(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1、全力做好驻村精准帮扶。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组织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平安财险、太平保险等四家后盾单位开展驻村帮扶,切实解决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提升。仔细摸排了解贫困户就业和生产生活受新冠疫情影响情况,认真宣讲好市里出台应对疫情影响的到户政策措施,帮助贫困户消除疫情恐慌,积极推荐就业机会,有劳资能力和半劳动力的有94户139人,己全部返工(包括本地务工),全部实现稳定就业。今年新增向就业15人(包括扶贫车间和蓝思科技等)。大力推进产业发展,村里成立了贫困户参与的园田种养殖合作社,开展生产协议帮扶,对种植生产发放奖金和补贴。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通过多方筹措资金,村级平台服务中心扩改建投入使用,村民活动广场实现硬化绿化,为村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步完善,推动驻点村先后启动4条村组公路建设,自来水工程第一期竣工,二期工程项目现己启动,重修花屋古井,有效解决了村民安全洁净用水需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2、用心开展结对帮扶。全办干部职工都参与结对帮扶,每季度至少走访慰问一次,帮助贫困户购买农资,扶持生产发展,用心用情解决贫困户生活困难。高质量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和脱贫攻坚进村入户巩固月活动。迅速传达学习市里动员会议精神,全体结对帮扶责任人分期分批完成了对贫困户的两轮全面走访,全面落实“一巩固四清零”,提升了走访成效和帮扶质量,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有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认真履行行业扶贫牵头责任,定期组织召开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调度会,在省扶贫办原来测算任务翻番的基础上,我市扶贫小额信贷今年新增9843笔3.85亿元,已超额完成省定指标的101.59%,各县市区完成率均超过100%,全市到期贷款逾期率为0.29%,远低于1%以内的要求。
二、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确保完成“六稳”“六保任务”,继续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根本任务,扎实奋斗不松劲,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将继续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指示精神,努力提升服务质效,丰富产品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力争全年信贷投放增长15%以上。
一是要继续保障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加强重点项目推介,引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全市“五个100”、“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引导银行机构积极配合对接地方政府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的产业布局,聚焦1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钢铁新城”建设和以“三一”为核心的机械制造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形成钢铁深加工和机械制造“双支柱”的格局,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二是要着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逆周期调节作用,发挥定向降准精准滴灌作用,用足用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银行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扩大信用贷款规模,鼓励银行机构减少对传统抵押担保物的依赖,创新信用方式,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推进无还本续贷,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企业资金周转;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积极推动银行机构运用货币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提供利率传导效率,打破利率隐性下限,推动贷款实际利率合理下降。
三是要拓展保险保障功能,争取保险资金入娄。在积极拓展保险市场保障功能的同时,积极向保险资管公司推介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对接常态化,争取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投资方式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二)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紧跟中央、省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全面推进娄底金融改革创新。
一是要强力健全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机制。要结合娄底实际,设立金融稳定发展议事机构,强化央行窗口指导,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执行能力,有效形成调控合力。
二是要以农商银行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各类银行保险机构改革。把握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改革时机,做强做大地方性法人机构,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县域服务功能,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对接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争取享受国家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改革红利。强化保险机构风险保障功能,回归风险保障本源,推动再保险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量、提标,积极开展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产品创新。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运用多种方式为直接融资提供配套支持,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存款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
三是要努力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积极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优化“三农”金融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四是要着力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协调财政部门持续加大整合财政及相关部门各项奖补资金的力度,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
一是全面推动落实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娄政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集中各方力量,集聚优质资源,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运作,引导企业登录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快建设专业中介机构体系、融资体系和防风险体系,督促各县市区要尽快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出台相应的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形成鼓励支持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发展。
二是加大资本市场的培训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沟通交流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外出考察学习相结合、业务指导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干部研修班、金牌董秘培训等活动,邀请证券监管部门领导、业内专家和中介机构专业人士授课,答疑解惑。分批次组织赴上交所、深交所或省内外优质上市公司学习观摩,邀请成功企业家现身说法,增强企业上市信心,引导党政干部和企业学习资本市场、了解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有效解决企业“不愿上市”、“不敢上市”、“不会上市”的问题。
三是严格考核激励,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体系,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企业上市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促进各单位对上市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形成推动企业上市的强大合力,加快推进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步伐,争取早日实现企业上市“零”的突破。
(四)全力推进民间融资风险处置
一是严格推进落实好《关于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处置、清退工作的指导意见》(娄处置组发〔2019〕9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风险资产处置攻坚行动,在巩固今年风险资产处置攻坚的基础上,2021年以陈案化解为抓手,以风险资产处置为重点,持续推进风险资产处置攻坚行动,提高案结事了率。
二是重点研究解决瓶颈和棘手问题,2021年全面进入风险资产处置攻坚期和“深水区”,要深入落实《关于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处置、清退工作的指导意见》娄处置组发〔2019〕9号)和《关于打非及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的若干意见》(娄政办函〔2020〕33号),全面细致梳理查找出制约处置工作深入推进的瓶颈和棘手问题,拉出问题清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担当作为的勇气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依法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达到以打促处、以打促稳的目的。同时,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应充分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及时全面归集涉案财物,为统一的涉案资产处置做好基础性工作。
(五)坚决防控重大金融风险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继续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要强力修复社会信用,再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重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纪监、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为银行依法合规加快处置消化不良贷款提供便利条件,便于银行在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轻装上阵,传递“遵纪守法”正能量,营造“诚实守信”好环境。
二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的风险防控。因经济下行压力叠加新冠疫情冲击,企业经营性风险传导的时滞性和宏观政策的短期对冲效应,贷款违约风险被延缓暴露,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还将持续承压。特别是个别银行机构资产质量裂变较为严峻,风险较为突出。引导银行机构要做实不良贷款,继续加强不良贷款处置,防止不良贷款大幅反弹;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要做强信贷主业,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完善内控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险业机构车险市场高返现、高手续费、虚列费用、数据不真实等乱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机构出现较高退保率,保险机构要重点严肃整治车险市场乱象,协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保险诈骗行为,提升承保端识别风险和理赔端反欺诈能力,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三是要持续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协调银行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深化政府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同时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化泡沫风险对娄底的影响,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四是要有序有效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严格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要求,加强对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交易场所、投资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等的摸排力度,澄清底数,防范经营风险。继续做好辖内担保小贷、典当行、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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