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18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年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一) “智慧人社+手机缴费”宣传推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缴费” 宣传推广活动,2018年我中心与县农商行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缴费,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手册1万余份,缴费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27次,进村入户宣传46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缴费150万元,通过参保人到银行自主缴费3630万元,实现了保费收缴方式的全面转变,从根本上确保了基金的安全。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5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04万人,实现保费收入4231万元,完成市征缴任务的140%,自主缴费率达到98%,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6亿元。成功迎接了省、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检查组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点检查,得到了97分的高分,获得了优秀档次评定。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18年工作实现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2491人,全年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300万元。同时积极研究2008年前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或办法,争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社会保障卡信息工作。
目前我县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67万张,覆盖率达常住人口的90%以上,实现了大多数人持卡。今年完成了全县10万人中小学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核对工作,目前正在采集相片,年底可申请制卡,为推进社保卡的应用,完成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2家公立医院启动社会保障卡替代医院“诊疗卡”的功能,实现了挂号、疹疗、支付、取药等就医全过程“一卡通”,加深和拓宽了社保卡的应用范围,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全面清理和清退老农保。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老农保清理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积极与民政协调和配合,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全力组织实施,我们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公告,提高老百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梳理和完善了老农保数据库台账,补充、完善相关个人信息,针对老农保未退保的人员的具体情况,分类处置好、及时清理;三是稳步做好了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并轨工作,对个人信息进行比对后,核查出可以上线并轨人员,计算出个人账户总金额,及时合并个人账户。确保了我县1.7万老农保参保人员清退到位,切实维护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害。
(六)其它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的文件和要求,做好扶贫攻坚、重点数据核查、档案管理等其它重点工作。今年新增了未脱贫贫困户的保费政府代缴代发工作,按要求做好老年乡村医生、民办(代课)教师等各类人员的困难生活补助的代发和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落实资金,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费征缴率和高档次缴费偏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较大,但缴费率偏低,特别是高档次缴费人数很少,占所有缴费人员的2%左右。从主客观原因上分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参保缴费意识不强,很多群众只知道100元缴费档次,而不知有更多高档次缴费;二是我县为偏远山区、省级贫困县,经济欠发达,参保群众生活不富裕;三是我县是全省劳务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员30多万人,给征缴带来了很大困难,直接影响了征缴率。
(二)金融服务有待加强,网上缴费意识不高。
2018年,我县全面实行参保对象到银行自主缴费和手机微信网上缴费2种缴费方式。从应用情况看,一是银行已经无法满足广大缴费群众的需要,缴费集中的时期,各银行都是排起长龙,工作人员服务跟不上,缴费极不方便。二是我县为偏远、落后地区,参保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手机网上缴费意识不高,有待加大宣传力度。
(三)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
(四)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被动性太大。
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
(五)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
第一,资格认证数量巨大,享受待遇人员数十万人以上,多为留守老人,且居住在偏远山村,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认证难度很大。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影响了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第二,智慧人社和APP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但老百姓的网上认证意识不强,有些老人家的手机设备功能跟不上,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基层认证队伍的建立和经费得不到根本保障,没有固定统一的认证和稽核工作经费,基层也就不能够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认真开展认证工作。第四,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配合不力,使认证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
(六)老农保清理和清退工作。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的知晓度不够;二是目前民政老农保的基础档案数据信息不全、底子不清,导致目前为止到底有多少未清退人员根本无法得知;三是外出人口多,无法联系到人确认信息和清退,导致封存人员超过10%以上。
三、2019年的工作计划
(一)抓好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手机网上缴费方式,使这项惠民利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95%以上。三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自主缴费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手机微信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
(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
(四)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落实。二是充实经办力量,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工作力量,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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