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扩权强县(市)工作进行督的通知》(冀政办传76号)的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于7月6日至20日间,以部门为单位,深入设区市、扩权县(市),对冀政8号文件和部门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现将系统督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知下发后,省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本系统的督查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本次督查涉及的33个厅局分别采取组织培训、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交了督情况报告。从反馈的情况看,通过督查有力地推进了扩权强县改革进程,加快了省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8号)和部门实施意见(办法)的实施,各扩权县(市)普遍认为,省政府有关部门主动深入设区市、扩权县(市)抓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有利于上下衔接,有效地预防了扩权政策梗阻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新旧体制平稳过渡。此次系统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督查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在进行系统督查时,有关部门对扩权县(市)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目前大多问题已经解决,有的是市县的认识问题,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在此次督查中又作了进一步解答,能够现场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掌握政策不准、认识上有误区的,在督查过程中也作了充分的解释,不能当场解决的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如省财政厅针对扩权县(市)反映问题比较多的财政收体制基数、专款配套基数、非税收入、债务清理等问题,协调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按照不挤不占、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调落实。对于个别设区市、扩权县(市)提出的体制基数增量返还问题、贫困县要求市级为项目逐年增大资金数额问题、设区市对扩权县(市)支持资金结算补助渠道问题、税收市县留成问题、交警罚没收入等一系列问题,均一一解答、解释。目前,扩权县涉及财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新体制运行平稳。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扩权县市(市)所反映的用地紧张、基本农田比重较高、项目用地地质灾害评估、邯郸市项目占用武安市用地指标等问题再次逐一解答。关于扩权县(市)提出应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下放的权力项目和范围问题,省国土将有厅将组织对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的各项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并制作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目录,进一步明确权力设置依据、权限、报批程序、资料要求等内容,对依政策应该下放的,将以目录形式予以明确,以妥善处理好设区市与扩权县市(市)之间的权力分配,做到权力明确、责任明确。省交通厅在督查中发现,有的设区市交通局认为扩权县(市)交通局所有工作都直接对省厅,有的扩权县(市)交通局也认为设区市交通局对其不再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等,省交通厅及时给予了纠正。省交通厅还将根据各扩权县(市)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主要具体业务工作,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在衔接过程中进行再明确,以保证工作不出现偏差。省商务厅就关系到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督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协调解决,在县级商务系统分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省商务厅还就受国家商务部授权委托实施的管理项目,积极向商务部沟通汇报,商务部表示支持我省的改革举措,一些放权的技术性步骤正在抓紧进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贸出口企业技改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已布置到各扩权县(市),并已全面开始审核。各市卫生局权限下放不够彻底、个别设区市畜牧局行政许可审批权还没有完全落实等问题,已引起省卫生厅、省畜牧局的重视,均正在协调解决,并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明确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切实把能放的权限都放下去。各市林业局认真做好管理权限的下放,协助扩权县(市)林业局与省局对接工作。石家庄市林业局在平山县改为扩权县以及市级财政减少县林业投入300万元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将年初确定的酸枣嫁接大枣、封山育林、大枣烘干房建设等项目的投资仍给平山县,保证了林业生产的衔接。保定市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健康发展,还指导包括定州、涿州、安国在内的23个县(市)成立了信息产业局,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办事项。
二是督查与进一步放权相结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在督查过程中还把冀政8号文件“能放都放”的原则与本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相对照,认真整理实施意见中未放的权限,提出了一些新的放权事项。省地税局决定在坏帐损失等方面赋予扩权县(市)更大的审批权(8号文件没有涉及坏帐损失事项),扩权(更多请搜索:wwW.)县(市)有关企业的坏帐损失超过500万元(含)的也直接由省局审核审批,避免了扩权县(市)的涉税优惠事项既由设区市局审批,又由省局审批的双重上报审批问题。省建设厅拟对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发证、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发证、注册、建设系统“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全部下放到扩权县(市),调查报告《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原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外资企业代码办理业务下放到扩权县(市);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报批、备案标准制度下放到扩权县(市),同时要求抄报所在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
三是督查与工作调研相结合。为进一步了解扩权县(市)的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支持扩权县(市)的发展,省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督查加强了本系统对扩权县(市)的调研工作力度。省科学技术厅建立了厅领导及业务处室定点联系制度,并以冀科计函10号将厅领导和各处室联系市及扩权县(市)名单印发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科技局,厅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将深入市县,广泛调查研究,指导扩权县市(市)的科技工作,协调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把定点联系制度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成果抓好落实。省文化厅把各扩权县(市)纳入了2014年调查研究工作对象范围,并向扩权县(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冀文7号)和《关于落实2014年调研计划反馈调研进度的通知》(冀文11号),加强了对扩权县(市)工作的指导。省公安系统从设区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督导组,督导扩权县(市)公安局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各督导组还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与财政、编办、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争取主动。
四是督查与培训相结合。针对各地反映的基层同志业务操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实际情况,有关部门还结合此次督查工作,加强了对扩权县(市)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帮助各扩权县(市)工作人员尽快适应扩权后的业务需要。省信息产业厅于7月23日召开了扩权强县培训工作会议,围绕全省信息产业、信息化与无线管理、各扩权县(市)提出的有关问题等再次进行了全面培训和衔接,以会代训时间虽短,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省发展改革委在初次培训后,又于7月19日举办了县级扩权改革与县域经济发展研讨班,围绕县域项目谋 ……此处隐藏10684个字……归口对应,因此建议养老保险由省里统一统筹。
5、关于部分扩权政策需要细化、提高可操作性问题。目前,省扩权强县政策共70项管理权限,有少数部门的个别权限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是缺少可操作性。如“省、市政府委托和授权”事项及操作程序不明确,车辆、驾驶人业务等放权事项还没有到位时限,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还不能由扩权县(市)核发,各类高中、中专毕业证及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核发权限还不明确等等。
6、关于把扩权县(市)的发展作为全省今后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发展规划问题。建议省直相关部门结合全省发展规划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对符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扩权县(市)的特色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省发展规划。
7、关于关注原市属企业下划改制问题。按国家及省加快国有企业转制、改制的部署,驻县(市)企业将逐步下划归所在地管理,有的下划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下划企业改制后存在职工工龄买断市县标准不一、县(市)无力承担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改制成本扩权县(市)财政将难以负担。
四、几点建议
1、省直有关部门要避免“一放了之”。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扩权县(市)工作的指导,同时对部门实施意见,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提高其可操作性。
2、注意对扩权县(市)的“倾斜”问题。按照“不挤不占”的原则,既支持扩权县(市)的发展,调动其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避免优惠政策向扩权县(市)“过度”倾斜而影响其他非扩权县的利益和发展。
3、加强对设区市放权的宏观指导。对养老保险、区域性规划,各扩权县(市)要与所在设区市衔接,该统筹的还要由设区市统筹管理。
4、对各扩权服(市)提出的国企下划改革、土地、项目“打捆”申报等问题,拟请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起直部门进一步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
5、对于项目融资问题,宜向省内金融机构通报我省扩权强县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
6、宏观指导设区市参照省里的做法,向所有县(市、区)放权。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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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 日
第五篇:关于扩权强县工作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扩权强县工作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2014]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2014年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
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2、扩权县(市)发展环境更加宽松。放权后,各扩权县(市)不仅能够继续享有设区市对扩权县(市)的各项优惠政策,而且还能够得到省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这种政策的双重促进作用,使扩权县(市)享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由于省里将向国家争取项目的信息直接发布,扩权县(市)获得省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明显增多,获得项目的机会、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都大大增加;项目直接申报,大大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缩短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时间,加快了项目的上马进度。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3、扩权县(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省政府扩权强县座谈会后,各扩权县(市)重新审视县(市)情,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力度。辛集市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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